“居丧综合征”最常见的表现是出现多种心理障碍,诸如沉默寡言、神情淡漠、注意力不集中、对周围事物不感兴趣等。这些症状多数人在一段时间后逐渐好转、消失,但也有少数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饮食无味、夜不能眠、面黄肌瘦、呆木迟钝,迅速变得苍老,甚至产生厌世心理而自杀。
“居丧综合征”的另一危害表现在躯体方面,可导致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溃疡病等多种“心身疾病”或加重病情,并因免疫功能低下而发生感染性疾病,甚至发生癌症。有一种并不罕见的“夫妻癌”现象,隔了几个月,不吸烟的老妈妈也得了肺癌。这并非肺癌具有传染性,而是不吸烟的配偶长期受被动吸烟之害,同时居丧心理导致机体免疫功能减退,对癌症的发生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居丧综合征”症状轻重相差悬殊。就死者的死亡原因而言,如果是久病卧床、倍受疾病折磨的慢性病,那么,无论对死者和居丧者,都可以说是一种“解脱”,故居丧症状较轻;如死者死于急病或意外事故,则对居丧者的精神打击很大,症状也较重。另外,就居丧者的性格而言也有差别,按照通常的说法,一类人是“乐观者”,心胸坦荡豁达,能面对现实,遇到挫折时“想得开”;另一类人是“悲观者”,不善于正视现实,不能接受“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富含哲理的名言,往往陷入终日怀念过去的小圈子里,难以自拔。像这类居丧者,“居丧综合征”的症状往往很重,时间很长,需要接受外来的帮助。
“居丧综合征”有一个心理危机期,在这段日子里,至亲好友的劝慰,子女们的体贴,在精神和物质方面的照顾、关心,都是非常必要的。应该让居丧者明白,生离死别是人生规律,人死不能复生,必须进行自我心理调节。症状严重者,不妨进行医学心理学方面的“暴露疗法”。办法是将死者的遗容和生前心爱之物索性放在居丧者随时都能看到之处,让他自己尽量回忆与配偶共同生活时的恩爱情景。这样做,居丧者通常在开始时可能引发强烈的心理反应,难以自控,会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症状会逐渐改善直至消失。因为居丧者已明白并接受了现实,达到了心理平衡和适应,渐渐重振生活信心,考虑安排今后的生活。“暴露疗法”是一种快而有效的心理脱敏疗法,但是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居丧者不宜采用此法,以防发生意外,还是慢慢地不断进行心理疏导为宜。
此外,子女们应创造条件,为居丧者转换一个生活空间。诸如,把原来与子女分居的老人接到子女家同住,多说说话,与孙辈逗乐;如老人健康情况尚可,不妨陪同作一次旅游,让老人在领略大自然的美好山水风光中产生好心情,摆脱内心的苦闷。渡过心理危机期后,居丧者不宜把自己关在家里,应走出去访问老同事、老朋友,温故叙旧,谈谈家常。特别是应与有共同爱好的老人们寻找共同的乐趣,以充实生活。